1.NBA为哪些美国本土退役球员修改过规则呢?
2.有多少NBA的规则因张伯伦而改?
3.NBA历史上有哪些球员迫使过联盟修改规则?
4.NBA规则变化过程
5.改变NBA规则的球星有哪些?
NBA为哪些美国本土退役球员修改过规则呢?
俗话说得好,必须要有规则才可以比赛。NBA规则一直都是篮球运动的标尺,但是并非所有规则都可以适用。有的球员展现出具有超级统治的技能时,在球场上的规则不再能限制他,导致了NBA就要重新制定了规则,那我们就来盘点一下那些改变NBA规则的球星。
奥尼尔。作为NBA历史上最具统治力的中锋之一,奥尼尔靠着强壮的身体在篮下的统治力基本无人可挡。在湖人三连冠时期奥尼尔可谓是在内线翻江倒海,数据最高的00赛季总决赛场均38分16.7篮板,庞大的身躯再加上敏捷的移动速度、出色的爆发力对面中锋一看这还怎么玩啊?于是联盟顺势修改了规则,允许联防战术的使用以及禁区三秒为例,也就是这些规则让奥尼尔不得不远离禁区,大大方便了外线球员的突破和空缺。
巴克利。虽然现在的巴克利被人称作是大嘴巴,但其球员时期可谓是想当风光。巴克利拥有NBA历史上最稳定的屁股,他背身进攻非常厉害只要和他交手的对手基本扛不住他的臀部攻击,于是“巴克利规则”应运而生。有人曾评价巴克利的背身进攻就是故意的不讲武德,你失去平衡巴克利转身就就是一个进球。因此为了让查尔斯爵士不至于过于影响比赛的观赏性,NBA在99-00赛季推出了“背筐五秒违例”,然而因为伤病,巴克利在当赛季打了几十场球之后便匆匆退役了。
艾弗森。跟前两个大块头相比,联盟为艾弗森修改规则着实让人惊讶,但这也证明了艾弗森的能力。AI因为个子不高,所以在高个子球员里NBA里显得非常灵活,他的体型变向和交叉步的运用,即便是科比乔丹将的最阵容的球星也不得不被晃开。当年AI凭借着扎实的技术以及与生俱来的速度,让他的突破颠覆了比赛的平衡。因此联盟不得不修改规则,当年的防守规则可以包夹但是不可以联防。所以只有在艾弗森接到球之后,对手才可以过来包夹。NBA这项规则的改动,导致艾弗森只能用更多的硬撞冲进禁区,从而一身伤病。
有多少NBA的规则因张伯伦而改?
因为中锋张伯伦能直接站在发球线起跳扣篮,联盟因此而改老罚球是能起跳的规定
1.只要在罚球线后半圆内就位;
2、可用任何方式投篮,但他必须将球在被别的队员触及前从篮圆丰方投入球篮或投篮触及篮圈。
3、在裁判员将球置于他可处理时,要在5秒钟内投球离手;
4、在球触及篮圈前不得触及罚球线或罚球线前的地面;
5、不得动作罚球;
6、当球正在飞向球篮的途中不得触及球;
7、罚球中,当球与篮圈接触时不得触及球篮或篮板;
8、在最后一次罚球之前的任一罚球中,只要球有机会进入球篮,他不得触及球或球篮
这样就完成了一次完整的罚球了!
至于NBA球员都不选择采用跳投,主要在于他们个个都像巨人(采用跳投是想更接近篮筐,对于他们自然不用),双脚不动更能调节手感,NBA代表最高水平的篮球,球迷会向他们学习任何行为的!!
后付国际篮联篮球规则第57条 罚球基本原则<来自中国篮球裁判>
57.1 定义
57.1.1 一次罚球是给予一名队员在罚球线后的半圆内,在无争抢的情况下得1分的机会。
57.l.2 由一起单一的犯规罚则带来的所有罚球被定义为一个罚球单元。
57.1.3 一次罚球和其中包含的活动结束,当球:
*从上方直接进人球篮并停留其中,或穿过球篮。
*不再有直接或球触及篮圈后进入球篮的可能性。
*在已触及篮留后被一名队员合法触及。
*触及地面。
*成为球。
57.1.4 随着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当球已触及篮困后在进人球篮前被进攻队员或防守队员合法触及,此尝试改变了球的状态并成为一个二分投篮。
57.2 当宣判了一起侵人犯规,其罚则是判给罚球时:
57.2.1 受到侵犯的队员应执行罚球。
57.2.2 如果受到侵犯的队员被请求替换,在离开比赛前他必须执行罚球。
57.2.3 如果被指定执行罚球的队员由于受伤、已达他的第5次犯规或已被取消比赛资格必须离开比赛,他的替补队员应执行罚球。如果没有有效的替补队员,队长可指定任一队员执行罚球。
57.3 当宣判了一起技术犯规时,可由对方球队的队长指定的任一队员执行罚球。
57.4 罚球队员:
57.4.1 应在罚球线后并在半圆内占据一个位置。
57.4.2 可用任何方式罚篮,在此举中,球不触地面、从上方进入球篮或球触及篮圈。
57.4.3 从裁判员将球置于他可处理时起,在5秒钟内应将球离手。
57.4.4 不得触及罚球线以及超过罚球线的比赛场地,直到球已进入球篮或已触及篮圈。
57.4.5 不得动作罚球。
违犯第57.4款是违例。
57.4 罚则
如果罚球队员发生了一起违例:任何其他队员在此以前、同时或之后发生的任何其它违例应不究并不判给得分。
应罚给对方队员在罚球线的延长部分掷界外球,除非还要执行后续的罚球。
57.5 在位置区的队员
57.5.1 位置区的占据:
*最多5名队员(3名防守队员和2名进攻队员)可以占据被看作是1米深的罚球位置区。
*限制区两侧的第一位置区,应由罚球队员的对方队员占据。
*队员们应交错站位,只占据他们有权占据的位置区。
57.5.2 在罚球位置区内的所有队员不得:
57.5.2.1 占据他们无权占据的位置区。
57.5.2.2 在球离开罚球队员的手前进入限制区、中立区域或离开位置区。
57.5.2.3 当球在飞往球篮的途中,在球触及篮圈前或明显不会触及篮圈之前触及球。
57.5.2.4 当球与篮圈接触时触及球篮或篮板。
57.5.2.5 从下方穿过球篮并触及球。
57.5.2.6 在还有后续罚球的任一罚球中,在球有进入球篮可能性的时候触及球、球篮或篮板。
57.5.2.7 在球离开罚球队员的手之前,一旦球已成为活球时,从他们所确立的位置中移动。
57.5.3 罚球队员的对方队员不得:
57.5.3.1 用他的行为扰乱罚球队员。
57.5.3.2 当球在球篮中时触及球或球篮。
57.5.3.3 当球在飞行中使得篮板或篮圈摇动,根据裁判员的判断,此举阻碍了球进入球篮。
违犯第57.5款是违例。
57.5.4 罚则
57.5.4.1 如果罚球成功,且在位置区内的任一队员违反了第 57.5.l,57.5.2.l,
57.5.2.2,57.5.2.7 或57.5.3.1款,该违例应不究并应计得分。
57.5.4.2 如果罚球不成功,且违反了第57.5.1,57.5.2.l,57.9.2.2,57.5.2.7或57.5.3二款,是由:
*罚球队员的同队队员:应将球判给对方队员在罚球线的延长部分掷界外球。
*罚球队员的对方队员:应判给罚球队员补罚一次。
*双方球队:比赛应以跳球重新开始。
57.5.4.3 如果违反了第57.5.2.3,57.5.2.4,57.5、2.5,57.5.2、6,57.5.3.2或57.5.3.3款,是由:
*罚球队员的同队队员:不能判给得分并应将球给对方队员在罚球线的延长部分掷界外球。
*罚球队员的对方队员:应认为该罚球成功并判给得1分。
*双方球队:不能判给得分,比赛应以跳球重新开始。
57.5.4.4 在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中,如果罚球队员的对方队员违反了第57.5.2.3款,应认为罚球成功,判给得1分,并给发生违例的队员登记一次技术犯规。
57.5.4.5 如果获得1次以上的罚球,只有在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发生违例时,才判给掷球人界或跳球的罚则。
57.6 所有没有在罚球位置区内的队员应:
57.6.l 不得用他们的行为扰乱罚球队员。
57.6.2 留在罚球线的延长部分和3分投篮线之后,直到球触及篮圈或罚球结束。
违反第57.6款是违例。
57.6.3 罚则
见上述第57.5.4款。
57.7 在一起罚球后接着有另一罚球单元、一次掷球入界或一次跳球的期间:
57.7.1 队员们不应占据位置区。
57.7.2 所有的队员应在罚球线的延长部分和3分投篮线之后。
违反第57.7.4款是违例。
|▍ 飘零' 回答时间 2008-04-20 15:07
检举
太多了,数不过来
远方的朋友 回答时间 2008-04-20 15:07
检举
个人成就
*62年3月2日对垒纽约尼克斯队(New York Knicks)的比赛中,
个人独取100分,这是一项NBA记录,至今无人能破。
*60年11月24日对垒塞尔迪斯队的比赛中,个人独取55个篮板球
(rebound),这是一项NBA记录。
*在61至62年球季中,参加72场比赛,平均每场比赛取得50.4分,
这也是一项至今无人能破的NBA记录。
*在13年的职业球员生涯中,曾在118场比赛个人得分超过50分。
*曾四次(60年、66至68年)赢得NBA最有价值球员奖
三秒区域的增大就是因为他而改变
NBA历史上有哪些球员迫使过联盟修改规则?
威尔斯?张伯伦、乔丹、奥尼尔、艾弗森、姚明等等球员都迫使过联盟修改规则。这些球员都用他们在赛场上的表现征服了所有球员和观众,他们自己的个人得分能力太强,在整个时代当中几乎没有球员能够对他们的得分能力进行限制。所以只能在比赛规则上对他们作出限制,防止联盟当中球队的失衡,不能让球队出现一家独大的现象。
威尔斯张伯伦出生在NBA联赛洪荒时期。那个时候NBA联赛还没有现像现在这么完整的规则和这么多球队参赛,那个时代是属于张伯伦的时代,没有人能够限制他的得分能力,张伯伦也创造了NBA历史上单场个人得分纪录100分。张伯伦作为一名内线球员,他的罚球不堪入目,但是张伯伦能够在罚球线进行起跳扣篮。如果每次张伯伦都从罚球线进行起跳扣篮那么张伯伦的罚球命中率能够达到100%,联盟为了限制张伯伦的罚球作出规定不能罚球线进行起跳扣篮,这是一种违规动作。
姚明作为一名在NBA联赛最出名的亚洲球员,同样是NBA联赛的摇钱树。打开了中国和亚洲市场,姚明在NBA联赛的呼声是那个时代最高的人物,姚明出现之前NBA联赛规定一个球员不能同时参加新秀全明星挑战赛和全明星比赛,但是姚明出现之后这个规定就废除了。
艾弗森创造了很多奇迹时刻,现在很多NBA球员有很大影响力,莱昂纳德就是他N最忠实的粉丝。艾弗森是一个很有个性的球员,他一直走在自己篮球之路上,艾弗森经常穿着嘻哈装进入比赛场内。也引起了美国年轻人的一代风潮,后来NBA规定球员必须穿戴整齐,穿戴正式球衣才能进入比赛场内。
NBA规则变化过程
NBA规则变化过程
1946-47赛季:将原来延用的大学规则中的联防被废除(1947年1月11日)
1950-51赛季:增加了篮板球的统计
1951-52赛季:为了削弱乔治·迈肯对篮下的统治,将三秒区由6英尺扩大为12英尺
1953-54赛季:为了防止故意犯规对比赛的影响,规定了每名球员每节只能有两次犯规,三次将被罚出场。(这条规则现在已废除)
1954-55赛季:引入24秒规则;全队每节累计五次犯规,对方罚球
1964-65赛季:为了削弱张伯伦对篮下的统治,将三秒区由12英尺扩大为16英尺
1973-74赛季:增加了抢断和盖帽的统计
1974-75赛季:球员在场上有不道德的行为被判技术犯规出场,需交纳50-100美元的罚款;在延长期比赛立刻要结束时请求暂停将不会被同意
1975-76赛季:在一般犯规之后,将被罚掷边线球
1976-77赛季:在防守中使用过大的肘部动作被判放规;如果防守球员将球打出界外,进攻球员在罚球线两端的边线发球;比赛中5秒之内不发球(原来为10秒),对方罚球一次
1977-78赛季:如果教练在比赛开始后对规则提出疑义,可以派助理教练与官员进行交涉(以前只能在比赛开始前进行交涉);在得分时如果把篮球弄坏,而官员们又认为你是故意的,那就是犯规。在所有犯规后,进攻时间都将拨回24秒;如果球从篮框下入篮,将被判为犯规;如果场上有人进行打斗,不在场上的球员离开长椅,进入场内将被罚款100至150美元;在场前热身期间,如果球员悬挂在篮框上,将被罚款25美元
1978-79赛季:裁判人数从两人增加到三人;球在飞行中从场外拔回场内现在是被允许的,而以前则被取消控球权;第一次技术犯规,全体被警告,第二次技术犯规,全队将会被记两次犯规;在半场结束后,球员和教练要马上回到休息室,而以前的规则是比赛结束后,球员和教练要马上回到休息室;规则允许防守球员用手去干扰他所防守的球员,但不能阻止他的前进
1979-80赛季:底线的三分线由22英尺扩到23英尺。裁判人数从三人减少到两人。如果进攻方试图在10秒内通过自己的半场同时对方球员把破坏出界,进行方在中线掷边线球,之前所用的时间不从24秒中扣除。
1980-81赛季:每半场各队必须叫一回20秒的短暂停,全场必须叫两回短暂停,加时赛同样;在暂停到时后,哨声和篮板上红灯会同时亮起;不允许在场上的球员在头,脸,鼻子,耳朵和手臂上佩戴饰物;球员也佩戴的保护脸,眼睛和鼻子的保护物必须与脸形一致,且不能有突出的尖锐物;球员在场上不能使用增加自己身体优势的器具;进攻方被判技术犯规,进攻时间不会被拨回24秒,以前的规定就进攻或防守方被判技术犯规,时间被拨回24秒;被口头警告后,时间被拨回24秒;关于罚球的附加规定:球没破到篮筐前,球员不得去拦截球
1981-82赛季:换人时球员上场必须在记分员台前等待裁判示意进场;当全队犯规数满后,回线也被视为犯规,对方罚球两次
1982-83赛季:球出界后,球队不能指派某位球员去掷界外球。
1983-84赛季:在罚球时不能动作。进攻队员球出手的同时防守队员犯规,如果球进了,则进球有效并追加罚球。
1984-85赛季:在5分钟加时赛中每支球队可叫暂停数从两次增加到三次,这个数目不会受以前比赛暂停情况的影响。如果在进攻方的前场对进攻队员犯规,且该进攻队员有明显的切入篮下并得分的机会,则防守方应该被判罚两次罚球,在第二次罚球后,由罚球方发边线球.如果在半场和全场比赛结束时,教练或球员没有直接回到休息室而在场内滞留,被罚款金额由100美元增至500美元如果替补球员在有球员之间的打斗发生时离开他球队的长椅,被罚款金额由150美元增至500美元。
1988-89赛季:执法裁判由两名增至三名。恶意犯规将被判罚两罚一掷,即被侵犯者在两次罚球后还拥有球权.如果以下条件至少有一条成立,则犯规者可以被驱逐出场且自动被罚款250美元:犯规动作对人不对球;依据裁判的尺度,犯规动作将导致伤害。
1993季后赛:任何在比赛中有争斗挥拳动作的球员现在将被立即罚出赛场,并停赛至少一场及处以适当数量的罚款;任何球员,如果在比赛中挥拳击打到其他球员,将被立即罚出赛场,停赛一至五场,并处以适当数量的罚款。球队也会被处以与其球员被罚总金额相等的罚款。在争斗中任何离开替补席的球员被罚金额将从500美元增加到2500美元,球队将会为每一个这样离开替补席的球员被罚5000美元。
1993-94赛季:如果一个球员在一个赛季恶意犯规超过五次,则从其第六次恶意犯规开始,对其每一次恶意犯规追加处以停赛一场的处罚。
1994-95赛季:将三分线到篮圈的距离统一为22英尺。任何球员在进攻方投三分球时犯规,都将被判三次罚球。任何在争斗中离开替补席的球员将被自动停赛至少一场,罚款金额上限增加到20000美元,在该球员被停赛的场次,将不被付与该场比赛的工资。一场比赛恶意犯规两次将被罚出场在底线到罚球线之间的区域,防守方只能曲臂防守,而不能伸手推挡进攻方每次技术犯规将被罚款500美元。在以前,第一次技术犯规将被罚100美元,第二次是150美元。如果防守球员抓拉在快攻中拥有明显得分机会的球员,将会被判两次罚球,以前这一条例只对拥有篮下进攻机会的球员生效。第二次及随后的当球不在场内所叫的暂停时间减为45秒。
1996-97赛季:如果球队已经没有暂停机会而继续叫暂停,将被判技术犯规和失去控球权。
1997-98赛季: 三分线恢复到23英尺9英寸在角部区域仍为22英尺 当进攻球员面对篮筐时,防守球员不允许用他的前臂去阻挡其进攻。如果球员双脚都在空中,而他身体已在底线或边线以外,则该球员没有叫暂停的权利。 以篮筐为圆心,4英尺为半径的半圆区域之内,进攻球员撞击已确定防守位置的辅助防守球员将不被判进攻撞人犯规。这一区域过去是一个2x6英尺的矩形。
改变NBA规则的球星有哪些?
改变NBA规则的球员:易建联榜上有名,奥尼尔当之无愧
NBA联赛的不断发展过程中,联赛的规则也在不断的改变。联盟中总是会出现一批有天赋的球员,他变态的身体素质让联盟不得不重视起来,甚至为他们改变了联盟的规则。而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改变NBA规则的球员:易建联榜上有名,奥尼尔当之无愧。
易建联
作为中国篮球的一哥,联盟也曾经为他改变过规则。当时易建联刚刚来到联盟的时候因为人气太高,导致在NBA联赛全明星比赛的投票远高于其他人,于是后来联盟选择修改了规则。
乔治麦肯
乔治麦肯的身高让他在早期的NBA联赛十分的无敌,以至于每一次对手投球都能防守,后来联盟就为他专门改变了规则,于是干扰球的规则就出现了。
张伯伦
他的身体素质非常的恐怖,基本上能够在罚球线就能起跳扣篮。为了限制张伯伦这样变态的做法,联盟规定罚球双脚不能离地。
奥尼尔
奥尼尔是内线霸主,而对手为了限制奥尼尔经常多人防守,而联盟为了针对这样的情况,出现了3秒防守违例的规则。
巴克利
巴克利的背打当初是联盟中最强的,于是强大的背打能力能够让他在禁区中很难被防守。为了保证联盟的观赏性,就出现了背打5秒犯规的规则。
姚明
姚明第一个赛季的表现很优秀,于是进入到了全明星赛事中。但之前规定参加全明星赛事就不能参加新秀赛,联盟为了照顾姚明改变了规则。
塔克
当初在比赛中塔克只有了0.1秒就绝杀了对手,于是由于对手的申诉,让联盟改变了绝杀球的规则。规定为低于0.3秒的球员都不算绝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