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赛打人停赛处罚-篮球赛打人停赛处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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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篮球的犯规和违例有哪些

2.篮球赛时,什么是裁判的技术犯规,怎样处罚?

3.篮球10大犯规

4.NBA篮球规则

5.篮球竞赛违纪处罚规定有哪些

篮球的犯规和违例有哪些

篮球赛打人停赛处罚-篮球赛打人停赛处罚规则

第36条 违例

一、违例是违反规则。

二、罚则是发生违例的队失去球(例外:第四十四条和第六十条)。

三、将球判给对方队在最靠近发生违例的地点掷界外球,直接位于篮板后面的地方除外(例外:第三十一条注解第一款,第四十四条和第六十条)。

第37条 队员出界和球出界

一、当队员身体的任何部分与界线上、界线上方或界线外的地面,或除队员以外的任何物体接触时,即是队员出界。

二、当球触及:

1、界外的队员或任何其他人员;

2、界线上、界线上方或界线外的地面或人物体;

3、篮板的支柱或背面; 即为球出界。

三、球出界或甚至球触及了除队员以外的其它物体出界,最后去触球或被球触到的队员是使球出界的队员。

违反本条规则是违例。

第38条 运球规则

一、当已获得控制球的队员将球掷、拍或滚在地面上,并在球触及另一队员之前再接触球为运球开始。

二、队员用双手同时触球,或使球在一手或两手中停留的瞬间运球即完毕。

三、队员的手不和球接触时,运球队员的步数不受限制。

四、下列情况不是运球:

1、连续投篮;

2、在运球开始或结束时,队员偶然地失掉球,然后恢复控制球(漏接);

3、与附近的其他队员抢球中用挑拍以图控制球;

4、拍击另一队员控制的球;

5、拦截传球并获得该球;

6、只要不出现带球走违例,球在触及地面前在手中抛接和停留(见第三十九条)。

五、队员第一次运球结束后不得再次运球,除非因为下列情况,他失去了对球的控制以后:

1、投篮;

2、球被对方队员拍击;或

3、传球或漏接,然后球触及了另一队员或被另一队员接触。

六、队员不得掷球打篮板,并在球触及另一队员之前去触及球,除非裁判员认为是投篮则除外。

违反本条规则是违例。

注解

队员没有控制活球就没有这条规则的违例。

第39条 带球走规则

一、定义

1、当持活球的队员用同一脚向任何方向踏出一次或数次,另一脚(称为中枢脚)不离开与地面的接触点时出现了旋转。

2、带球走或持球行进(在场地内)是持球队员一脚或双脚 向任何一方向移动超出了本条规则所述的限制。

二、确定中枢脚

1、队员双脚着地接到球,可以用任一脚作中枢脚。一脚抬起的一刹那,另一脚就成为中枢脚。

2、队员在移动或运球中接到球,他可以按下列情况停步并确定中枢脚:

(1)如果一脚正接触地面:

a、双脚同时着地,则任一脚都可以是中枢脚。一脚抬起的一刹那,另一脚就成为中枢脚。

b、两脚分先后着地,则先触地的脚是中枢脚。

c、一脚着地,队员可以跳起那只脚并双脚同时着地,则哪只脚都不是中枢脚。

三、持球移动 1、确定了中枢脚后:

(1)在传球或投篮中,中枢脚可以抬起,但在球离手前不可以落回地面。

(2)运球开始时,在球离手前中枢脚不可以抬起。

2、停步后,当哪只脚都不是中枢脚时

(1)在传球或投篮中,一脚或双脚都可以抬起,但在球离手前不可以落回地面。

(2)运球开始时,在球离手前哪只脚都不可以抬起。

违反本条规则是违例。

注解

队员没有控制活球就没有这条规则的违例。

第40条 “3秒钟”规则

一、某队控制球时,该队队员在对方的限制区内停留不得超过持续的3秒钟。

二、限制区的各线都属于限制区的一部分,队员触及任何一线都算位于限制区内。

三、3秒钟的限制在所有掷界外球情况下均有效。它的计算要从掷界外球队员在界外可处理球(球进入比赛状态)的一刹那开始。

四、3秒钟的限制不适用于:

1、当投篮的球正在空中。

2、抢篮板球时。

3、球进。

五、队员在限制区内停留接近3秒钟时,可默许他运球投篮。

违反本条规则是违例。

注解

球队没有控制球就没有这条规则的违例。

第41条 被严密防守的队员

被严密防守(在正常的一步之内)的持球队员要在5秒钟内传、投、滚或运球。

违反本条规则是违例。

第42条 10秒钟规则

边缘围成的场区构成了某队的前场。

球场的另一部分,包括中线和本方球篮,包括篮板的界内部分是该队的后场。

二、当一名队员在后场控制活球时,该队必须在10秒钟内使球进入前场。

三、当球触及前场或触及有部分身体接触前场的队员时,球即进入前场。

违反本条规则是违例。 第43条 球回后场

一、位于前场的控制球队的队员不得使球回后场。

二、当控制球队的队员出现了下列情况,就认为球已进入后场:

1、在球进入后场前最后触球;并

2、在下列情况后,他的同队队员首先触及球;

(1)球已触及后场;或

(2)如果该队员触及后场。

三、该限制适用于在某队前场的所有情况,包括掷界外球。

四、该限制不适用于依照规则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或第五十三条中的罚则:执行在边线中点处掷界外球的情况。

违反本条规则是违例。

注解

被防守队员断回后场的球可以被双方任一球队重新获得。

第44条 攻、防中的干扰球

在比赛时间内:

一、在投篮的时候,当球在飞行中下落,并完全在篮圈水平面之上时,进攻或防守队员不可以触及球。

此限制仅适用到出现下列情况为止:

1、球触及篮圈;

2、球明显不会触及篮圈。

二、当球在球篮中时,防守队员不得触及球或球篮。

三、当投篮的球接触篮圈时,进攻或防守队员都不得触及球篮或篮板。

罚则

一、当裁判员宣判违例时球成球。

1、如是攻方违例:

不得分,并将球判给对方队员在罚球线的延长部分掷界外球。

2、如是守方违例:

判给投篮队员得2分,如在3分投篮区投篮则判得3分。

如同投篮成功一样,在端线后掷界外球重新开始比赛。

3、对于在罚球时出现攻、防中的干扰球情况,见第六十条。

二、当投篮出现在比赛时间(一节或半时)临近结束时,在时间终了前球已离开了投篮队员的手并在空中:

1、如果球直接进入球篮,要计得分。

2、如果球碰篮圈弹起,然后进入球篮,要计得分。

3、如果球触及篮圈后,任一队的队员触及球、球篮或篮板是违例。

(1)如果防守队员构成违例,算中篮得分,要判给2分或3分。

(2)如果进攻队员构成违例,则球成球;如果球进篮不判得分。

4、这些规定适用于投篮明显不会成功之前。

第45条 犯规

一、犯规是违反规则的行为,含有与对方队员的身体接触或违反体育道德的举止。

二、对犯规队员要进行登记,随后按规则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第46条 接触

一、从理认上讲,篮球运动是一项“没有接触”的竞赛活动。然而10名队员在有限的场地上高速度地移动,显然不可能完全避免身体接触。

二、如果确实为了去抢球(正常的篮球动作)而发生身体接触,而此接触没有把被接触的对方置于不利,这样的接触则可当作意外情况不必给予处罚。

三、从背后发生接触是不政党的篮球动作。通常后面的队员对此接触负责任,因为就他与球和对方队员来说是处于不利的位置。

注解

在身体接触的问题上作出决断时必须遵照下列基本原则:

一、用任何可能的方法去避免接触是每一个队员的责任。

二、任何队员在占位时只要不发生身体接触,都有权在规则的限定范围内到达没有被对方队员占据的正常地面位置。

三、如果发生了接触犯规,则由造成接触的队员负责。

第47条 侵入犯规

一、侵入犯规则是在活球、球进入比赛状态或球时涉及与对方队员接触的队员犯规。

二、队员不准通过伸展臂、肩、髋、膝、脚或弯曲身体成不正常姿势以阻挡、拉、推、撞、绊等动作来阻碍对方行进;也不准使用任何粗野动作。

定义

1、阴挡:是阴止对方队员行进的身体接触。

2、撞入:是持球或不持球的队员推动或移动到对方队员躯干上的身体接触。

3、从背后防守:是防守队员从对方队员的背后与其发生的身体接触。即使防守队员正在试图去抢球,与对方队员发生身体接触也是不正当的。

4、用手拦阴:是防守队员在防守状态中用手接触对方队员,或是阴碍其行动或是帮助防守队员来防守对手的动作。

5、接人:是干扰对方队员移动自由而发生的身体接触。能用身体的任何部位来造成这个(拉人)接触。

6、非法用手:发生在队员试图用球接触了对方队员时,如果仅仅接触了对方队员持球的手,则被认为是附带的接触。

7、推人:是用身体的任何部位强行移动或试图移动已经或没有控制球的对方队员时发生的身体接触。

8、非法掩护:是试图非法拖延或阻止非控制球的对手到达希望到达的场上位置。

罚则

在所有情况下都要登记犯规队员一次侵入犯规。此外:

一、如果对没有做投篮动作的队员犯规:

1、由非犯规队在距发生犯规地点最近的界外掷界外球重新开始比赛。

2、如果处以犯规队罚则,则规则第五十八条将生效。

二、如果对正在做投篮动作的队员犯规:

1、如果投中篮,要计得分并判给一次罚球。

2、如果2分投篮没有成功,则判给两次罚球。

3、如果3分投篮没有成功,则判给3次罚球。

三、如果控制球队的队员发生犯规:

1、由非犯规队在距发生犯规地点最近的界外掷界外球重新开始比赛。

2、例外:见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

注解

一、垂直原则

1、在篮球场上,每一位队员都有权拥有他所在的地面位置以及在他上面的空间(圆柱体)。

2、这个原则保护队员所占据的地面位置和他上面的空间。

3、一旦队员离开了他的垂直位置(圆柱体)并与已经确立了垂直位置(圆柱体)的对方队员发生身体接触,则离开了垂直位置(圆柱体)的队员要对此接触负责。

(1)对于防守队员垂直地离开地面(不超出他的圆柱体)或在圆柱体内全面伸展他的双手和双臂,则不必判罚。

(2)进攻队员无论是在地面还是腾起在空中,都不得与防守队员发生接触,或用他的手臂来扩展他自己的额外空间 (清除)。

二、合法防守位置 1、当达到下述状态时,防守队员就已建立了合法防守位置。

(1)他正面对对手,并且 (2)双脚以正常的跨立姿势着地。两脚之间的距离一般与其身高成正比。

2、合法防守位置垂直伸展到他的上空9圆柱体0。他可以将双臂举过头,但双臂必须是在这假想的圆柱体内并保持垂直姿势。

三、防守控制的球队员

1、在防守控制球的队员(他正持球或运球)时,时间和距离的因素不适用。

2、每当对手在持球队员前面占据了(甚至是在一瞬间占据了)合法防守位置,持球队员都必须预料到对方的防守,并必须准备停步或改变方向。

3、防守队员在占据他的位置之前,必须不造成身体接触来建立合法防守位置。

4、一旦防守队员已建立了合法防守位置,他必须保持这个姿势(见下述第5项),即不得伸展他的臂、肩、臀或腿去阻止从他身边通过的运球队员。

5、当裁判员对“阻挡或持球队员撞入”的情况作出裁决时他要运用下列原则:

(1)防守队员必须以面对持球队员并且双脚着地来建立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

(2)防守队员为了保持这个防守位置,他可以保持静止或侧移或后撤。

只要该侧移或后撤被认为是正常的防守移动,在保持这个防守位置的移动中,一脚或双脚可以在瞬间离开地面。

(2)防守队员必须是先到位,并且接触必须发生在躯干部位。

如果接触发生在躯干部位,则应该认为防守队员已经先到位。

如果答上述三条,则是持球队员造成犯规。

四、腾空的队员

1、从场上某处跳起在空中的队员有权落回原地点。

2、他有权落在场上另外地点,只要:

(1)在起跳时该地点尚未被对手占据;

(2)起跳点和落地点之间的直线通道尚未被对手占据。

3、如果队员已跳起并落地,可是其动量使他碰撞在他落地附近已占据合法防守位置的对方队员,则该跳起队员对接触负责。

4、当对方队员已跳起在空中后,队员不得移至该跳起队员的路径上。

5、移至一个腾空的队员身下并发生接触总是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是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

五、防守不控制球的队员

1、不控制球的队员有权在场上自由移动并占据任何未被另外队员已占据的位置。

2、时间和距离的因素要适用。这意味着防守队员不能占据一个如下这样的位置:

(1)如此靠近正在移动中的对方队员,使该对手没有足够的距离停步或改变他的方向。

(2)如此快地插入正在移动的对方队员的路径,使该对手没有足够的时间或距离停步或改变他的方向。

此距离与对方队员的速度直接成比例,不得小于1步,不得多于2步。 如果队员在占位时不顾时间和距离的因素并与对方队员发生身体接触,他对接触负有责任。

3、一旦防守队员已占据合法防守位置,他不得伸展臂、肩臀或腿来阻止从他身旁路径通过的对手前进。然而他可转身或将手臂置于身前和贴近身体以避免受伤。

4、一旦防守队员已占据合法防守位置:

(1)他可以转移或侧移或后撤,以使自己保持在对手的路径上。

(2)他可以迎着对手前移,然而如果发生身体接触,他对此负责。

(3)他必须注意空间的因素,也就是按上述第2项(2)所示,他和对手间的距离。

六、掩护----合法的和非法的 1、掩护发生在队员试图延误或阻止非控制球的对手到达希望到达的场上位置时。

2、正在掩护对手的队员处于下列情况时是合法掩护:

(1)当发生接触时静立不动(静立在他的圆柱体内)。

(2)发生接触时已经两脚着地。

3、正在掩护对手的队员处于下列情况时是非法掩护:

(1)发生了接触时正在移动。

(2)发生了接触时是在静立对手的视野之外建立掩护,没有给出适当的距离。

(3)发生了接触时对移动中的对方队员没有考虑时间和距离的因素。

4、如果掩护建立在静立对手的视野之内(前面或侧面),则该队员可以按自己的愿望,只要在不发生接触的情况下尽量靠近对手。

5、如果掩护建立在静立对手的视野之外,掩护队员必须允许对手向他迈出正常的一步而不发生接触。

6、如果对方队员在移动,时间和距离的因素就要适用,掩护队员必须留出足够的空间,以便被掩护者能停步或改变方向来避开掩护。 要求的距离不得小于正常的1步,但不必超过2步。

7、对与已建立了合法掩护的队员发生任何的接触,由被掩护的队员负责。

七、阻挡

1、如果试图去做掩护的队员在移动中与静立的或后退的对方队员发生接触,则构成了阻挡犯规。

2、如果队员不顾球,面对着对方队员并随着对方队员的移动而移动,除非涉及到其它因素,该队员应对随后发生的任何接触负主要责任。

所谓“除非涉及到其它因素”是指被掩护的队员故意推人、撞人或拉人。

3、队员在场上占据位置时伸展臂或肘是合法的,但是当对方队员试图从他身边通过时,它们必须放下(在圆柱体内 )。如果队员不能将臂或肘放下,发生接触就是阻挡或拉人。

八、用手触及对方队员

1、用单手或双手触及对方队员本身未必是犯规。然而,当对手位于某队员的视野之内就没有理由用手去辨别,并且这种动作可被视为非法的身体接触。不管是否获得利益,裁判员必须宣判。

2、如果任何一种方式的接触限制了对方队员活动的自由,这样的接触是犯规。

3、运球队员不可使用前臂或手来阻止对方队员获得球。此类举动能获得规则未提及的利益和导致双方队员增加身体接触。

九、居中策应

1、垂直原则也适用于居中策应。

位于居中策应的进攻队员和防守他的队员都必须尊重彼此的垂直权利(圆柱体)。

2、策应队员不得用肩或臀将对方队员挤出他所占的位置,也不得用伸展肘或臂来干扰对方队员活动的自由。

3、防守队员不得非法地使用臂、膝或身体的其它部位干扰策应队员活动的自由。

第48条 双方犯规

一、双方犯规是指两名对抗的队员大约同时互相犯规的情况。

罚则

1、登记每位犯规队员一次侵入犯规;

2、不判给罚球;

3、由双方犯规队员在最近的圆圈内跳球重新开始比赛;

4、如果双方犯规的同时投球命中得分,要由得分队的对方队员在端线使球进入比赛状态。

二、当一起双方犯规和另一起犯规大约同时发生时,在登记每一犯规并按罚则处理后比赛重新开始,就好像没有发生双方犯规一样。

第49条 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一、裁判员认为队员蓄意地对持球或不持球的对方队员造成侵入犯规为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二、在比赛开始以及在比赛接近终了,也就是贯穿整场的比赛中都必须用相同的尺度去判断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三、裁判员必须只能判断动作。

四、判断一起犯规是否是违反体育道德的,裁判员必须遵循下列原则:

1、如果队员通过合法的努力去抢球(正常的篮球动作)时构成了犯规,这不是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2、如果队员努力去抢球发生过分地接触(严重犯规),该接触被认为是违反体育道德的。

3、拉、打或推不靠近球的的队员通常是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罚则

一、要登记犯规队员一次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二、要判给非犯规队罚球再加一次球权。

三、判给的罚球次数要按下列规定:

1、如果被犯规的队员未做投篮动作,则判给两次罚球。

2、如果被犯规的队员正在做投篮动作,如投中,要判得分并再判给一次罚球。

3、如果被犯规的队员正在做投篮动作,投篮未得分,则根据投篮的地点判给两次或三次罚球。

四、罚球过程中,所有其他队员要位于罚球线延长部分玫3分投篮线的后面,直到罚球过程完毕。

五、罚球后,无论最后一次罚球成功与否,均由罚球队的任一队员在记录台对面边线的中点处掷界外球。

六、掷界外球队员两脚要分别站在中线延长线的两侧。有权将球传给场上任何地方的队员。

第50条 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

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中,任何十分恶劣的不道德的犯规是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

罚则

一、要登记犯规队员一次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

二、他要被取消比赛资格,令其去该队的休息室并在比赛期间留在那里,他也可以选择离开体育馆。

三、要判给非犯规队罚球和随后的球权。

四、判给的罚球次数要按下列规定:

1、如果被犯规的队员未做投篮动作,则判给两次罚球;

2、如果被犯规的队员正在做投篮动作,如投中,要判得分并再判给一次罚球;

3、如果被犯规的队员正在做投篮动作,投篮不得分,则根据投篮的地点判给两次或三次罚球。

五罚球过程中,所有其他队员要位于罚球线的延长部分和3分投篮线的后面,直到罚球过程完毕。

六、罚球后,无论最后一次罚球成功与否,均由罚球队的任一队员在记录台对面边线的中点处掷界外球。

七、掷界外球队员两脚要分别站在中线延长线的两侧,有权将球传给场上任何地方的队员。

第51条 行为规则:定义

一、比赛的正当行为需要双方球队的成员(包括教练员、替补队员和随队人员)与裁判员及其助理人员的完美和真诚的合作。

二、比赛双方均有权做出最大的努力来获得胜利,但胜利的取得必须符合体育道德精神和良好的比赛作风。

三、任何故意或一再违反上述的合作或规则精神,要视为技术犯规并按相应的条款处罚。

注解

一、无论何时,在队员、替补队员、教练员和坐在球队席的随队人员之中出现粗暴行为,裁判员要采取必要的行动加以制止。

二、以十分恶劣的行为攻击对方的上述任一人员,要立即取消其比赛的资格。而且裁判员还必须将此事件报告给负责竞赛的部门。

三、只要裁判员提出要求,保安警察可以进入场地。

然而,如果观众进入场地并显然蓄意采取粗暴行动,保安警察必须立即干预以保护队员和裁判员。

四、所有其它区域包括人口、出口、过道和更衣室等地、由主办者和负责维持公共秩序的人员管辖。

五、裁判员的宣判是最后决定,不能漠视和争辨。

第52条 队员的技术犯规

一、队员的技术犯规是指所有不包括与对方队员接触的队员犯规。

二、队员不得漠视裁判员的劝告或运用不正当的行为,如:

1、同裁判员、到场的技术代表、记录员、助理记录员、计时员,30秒钟计时员或对方队员讲话或接触没有礼貌;

2、使用很可能引起冒犯或煽动观众的言语或举动;

3、戏弄对方或在对方眼睛附近摇手妨碍他的视觉;

4、妨碍迅速地掷界外球以延误比赛;

5、被判犯规后,在裁判员要求举手时不正正当当地举手;

6、没有报告记录员和主裁判员擅自更换比赛号码;

7、没有报告记录员以及没有得到裁判员招呼的替补队员进入场地;

8、离开场地去获得不正当的利益;

9、违反第六十条第四款,出现罚则第三款2(注):“干扰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的情况;

10、队员抓住篮圈并把整个身体的重量悬挂在篮圈上。 根据裁判员的判断,如果某队员正试图防止自己或另一名队员受伤而抓住篮圈是可以的。

三、显然是无意的和对比赛没有影响的,或属管理性质的技术性违犯不被看作是技术犯规;除非在裁判员提出警告后又重犯。

四、有意的、不道德的或给违犯者带来不正当利益的技术性违犯,要立即判罚技术犯规。

罚则

一、要登记违犯者一次技术犯规。

二、判给对方队员两次罚球。

三、队长指定罚球队员。

注解

一、对行为十分恶劣或屡次违反此条规定的队员要取消其比赛资格,令其退出比赛并执行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的相同罚则。

二、如果技术犯规在球进入比赛状态后才被发现,则如同在发现时发生的犯规一样要执行罚则。从发生犯规到发现犯规的时间内的一切情况均有效。

三、当队员在一些小问题上即将构成违犯时(如未向记录员报告的问题),裁判员可提出警告以阻止技术犯规的发生。

裁判员事先阻止和在某些情况下对那些显然是无意的、不影响比赛的小的技术性违犯不予追究是明智的。

第53条 场外人员的技术犯规

一、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替补队员和随队人员必须留在他们的球队席区域内,下列情况除外:

1、得到裁判员的许可后,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或一位随队人员可以进入场地照料受伤队员;

2、如果根据医生的判断,受伤队员处于危险中并立即需要照料时,他可以不得到裁判员的许可进入场地;

3、替补队员可以到记录台请求替换;

4、教练员或助理教练员可以请求暂停;

5、只有在暂停期间,教练员或助理教练员可以进入场地向他的球员讲话,只要他留在他的球队席附近;

然而在比赛中,教练员可以指挥他的队员,只要他是在球队席区域内;

6、教练员或助理教练员可以在停止计钟时有礼貌地并在不干扰比赛正常的进行情况下,向记录台询问有关比分、时间犯规次数的问题。

二、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替补队员或随队人员在与裁判员,到场的技术代表、记录员、助理记录员、计时员、30 秒钟计时员或对方人员交涉时不得无礼。

三、只有被登记在记录表上的教练员在比赛过程中允许保持站立。

罚则

一、

1、要登记教练员一次技术犯规;

2、判给对方队员两次罚球和随后的球权;

3、队长指定罚球队员;

4、罚球过程中,所有其他队员要位于罚球线的延长部分和3分投篮线的后面,直到罚球过程完毕;

5、罚球后,无论最后一次罚球成功与否,均由罚球队员的任一队员在记录台对面边线的中点处掷界外球(例外:见第五十四条罚则第三款和第五十九条第二款4);

6、掷界外球队员两脚要分别站在中线延长线的两侧,有权将政治协商会议传给场上任何地方的队员。

二、

1、如遇下列情况,则将取消教练员的比赛资格,令其去该队的休息室并在比赛期间留在那里,他也可以选择离开体育馆;

(1)因任何明目张胆地违犯这条规则而被登记时;

(2)因其本身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而被登记了两次技术犯规时;

(3)因他自身、助理教练员、替补队员或坐在球队席上的随队人员的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累积在教练员名下登记了三次技术犯规时。

注:已满5次犯规(在2 X 20分钟的比赛中)或6次犯规(在4 X 12分钟的比赛中)的队员再次犯规被登记在教练员名下。

2、助理教练员、替补队员或任一随队人员明目张胆地违犯这条规则,他们也要被取消比赛资格,令其去该队的休息室并在比赛期间留在那里,他也可以选择离开体育馆。

3、教练员被取消比赛资格,要由被登记在记录表上的助理教练员代理。如记录表上没有登记助理教练员,则由队长代理。

第54条 休息时间内的技术犯规

一、在比赛休息时间内可以宣判技术犯规。

二、比赛休息时间是指:

1、比赛开始前的阶段(大约20分钟);

2、任意两节间的时间间隔,两半时间的时间间隔和所有决胜期前的时间间隔;

3、比赛休息时间结束于裁判员持球进入中圈执行跳球,即球进入比赛状态的一瞬间。

罚则

一、如果对下列人员宣判了技术犯规:

1、合格参赛的球员:则对该球员进行登记,罚则是两次罚球。

该犯规要计入全队犯规之中。

2、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或随队人员:则对教练员进行登记,罚则是两次罚球。

该犯规不坟入全队犯规之中

二、罚球过程中,除罚球队员外的所有队员要位于罚球线的延长部分和3分线的后面,直到所有的罚球完毕。

三、罚球完毕后,比赛要在中国圈跳球开始或重新开始。

四、如果宣判了多起技术犯规,见第五十九条。

参考资料:

style="font-size: 18px;font-weight: bold;border-left: 4px solid #a10d00;margin: 10px 0px 15px 0px;padding: 10px 0 10px 20px;background: #f1dada;">篮球赛时,什么是裁判的技术犯规,怎样处罚?

一、队员的技术犯规是指所有不包括与对方队员接触的队员犯规。

二、队员不得漠视裁判员的劝告或运用不正当的行为,如:

1、同裁判员、到场的技术代表、记录员、助理记录员、计时员,30秒钟计时员或对方队员讲话或接触没有礼貌;

2、使用很可能引起冒犯或煽动观众的言语或举动;

3、戏弄对方或在对方眼睛附近摇手妨碍他的视觉;

4、妨碍迅速地掷界外球以延误比赛;

5、被判犯规后,在裁判员要求举手时不正正当当地举手;

6、没有报告记录员和主裁判员擅自更换比赛号码;

7、没有报告记录员以及没有得到裁判员招呼的替补队员进入场地;

8、离开场地去获得不正当的利益;

9、违反第六十条第四款,出现罚则第三款2(注):“干扰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的情况;

10、队员抓住篮圈并把整个身体的重量悬挂在篮圈上。 根据裁判员的判断,如果某队员正试图防止自己或另一名队员受伤而抓住篮圈是可以的。

三、显然是无意的和对比赛没有影响的,或属管理性质的技术性违犯不被看作是技术犯规;除非在裁判员提出警告后又重犯。

四、有意的、不道德的或给违犯者带来不正当利益的技术性违犯,要立即判罚技术犯规。

罚则

一、要登记违犯者一次技术犯规。

二、判给对方队员两次罚球。

三、队长指定罚球队员。

注解

一、对行为十分恶劣或屡次违反此条规定的队员要取消其比赛资格,令其退出比赛并执行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的相同罚则。

二、如果技术犯规在球进入比赛状态后才被发现,则如同在发现时发生的犯规一样要执行罚则。从发生犯规到发现犯规的时间内的一切情况均有效。

三、当队员在一些小问题上即将构成违犯时(如未向记录员报告的问题),裁判员可提出警告以阻止技术犯规的发生。

裁判员事先阻止和在某些情况下对那些显然是无意的、不影响比赛的小的技术性违犯不予追究是明智的。

场外人员的技术犯规

[编辑本段]

一、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替补队员和随队人员必须留在他们的球队席区域内,下列情况除外:

1、得到裁判员的许可后,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或一位随队人员可以进入场地照料受伤队员;

2、如果根据医生的判断,受伤队员处于危险中并立即需要照料时,他可以不得到裁判员的许可进入场地;

3、替补队员可以到记录台请求替换;

4、教练员或助理教练员可以请求暂停;

5、只有在暂停期间,教练员或助理教练员可以进入场地向他的球员讲话,只要他留在他的球队席附近;然而在比赛中,教练员可以指挥他的队员,只要他是在球队席区域内;

6、教练员或助理教练员可以在停止计钟时有礼貌地并在不干扰比赛正常的进行情况下,向记录台询问有关比分、时间犯规次数的问题。

二、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替补队员或随队人员在与裁判员,到场的技术代表、记录员、助理记录员、计时员、30 秒钟计时员或对方人员交涉时不得无礼。

三、只有被登记在记录表上的教练员在比赛过程中允许保持站立。

罚则

一、

1、要登记教练员一次技术犯规;

2、判给对方队员两次罚球和随后的球权;

3、队长指定罚球队员;

4、罚球过程中,所有其他队员要位于罚球线的延长部分和3分投篮线的后面,直到罚球过程完毕;

5、罚球后,无论最后一次罚球成功与否,均由罚球队员的任一队员在记录台对面边线的中点处掷界外球(例外:见第五十四条罚则第三款和第五十九条第二款4);

6、掷界外球队员两脚要分别站在中线延长线的两侧,有权将政治协商会议传给场上任何地方的队员。

二、

1、如遇下列情况,则将取消教练员的比赛资格,令其去该队的休息室并在比赛期间留在那里,他也可以选择离开体育馆;

(1)因任何明目张胆地违犯这条规则而被登记时;

(2)因其本身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而被登记了两次技术犯规时;

(3)因他自身、助理教练员、替补队员或坐在球队席上的随队人员的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累积在教练员名下登记了三次技术犯规时。

注:已满5次犯规(在2 X 20分钟的比赛中)或6次犯规(在4 X 12分钟的比赛中)的队员再次犯规被登记在教练员名下。

2、助理教练员、替补队员或任一随队人员明目张胆地违犯这条规则,他们也要被取消比赛资格,令其去该队的休息室并在比赛期间留在那里,他也可以选择离开体育馆。

3、教练员被取消比赛资格,要由被登记在记录表上的助理教练员代理。如记录表上没有登记助理教练员,则由队长代理。

休息时间内的技术犯规

[编辑本段]

一、在比赛休息时间内可以宣判技术犯规。

二、比赛休息时间是指:

1、比赛开始前的阶段(大约20分钟);

2、任意两节间的时间间隔,两半时间的时间间隔和所有决胜期前的时间间隔;

3、比赛休息时间结束于裁判员持球进入中圈执行跳球,即球进入比赛状态的一瞬间。

罚则

一、如果对下列人员宣判了技术犯规:

1、合格参赛的球员:则对该球员进行登记,罚则是两次罚球。该犯规要计入全队犯规之中。

2、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或随队人员:则对教练员进行登记,罚则是两次罚球。该犯规不坟入全队犯规之中 。

二、罚球过程中,除罚球队员外的所有队员要位于罚球线的延长部分和3分线的后面,直到所有的罚球完毕。

三、罚球完毕后,比赛要在中国圈跳球开始或重新开始。

四、如果宣判了多起技术犯规,见第五十九条。

注解

一、裁判员绝不允许队员、教练员和随队人员的导致比赛器材损坏的行为(例如抓篮圈和猛烈扣篮)。

二、当裁判员观察到这类行为时要立即警告该队的教练员。

三、若再重复这种行为要立即宣判该违犯者一次技术犯规。

打架犯规

[编辑本段]

一、在打架或可能导致打架的任何情况中,任何坐席人员离开球队席区域的界限要被取消比赛资格,令其去该队的休息室并在比赛期间留在那里,他也可以选择离开体育馆。

二、然而,在打架中或可能导致打架的任何情况中,为了协助裁判员维持或恢复秩序,只有教练员可以离开球队席区域的界限。

三、如果教练员离开球队席区域的界限,又不去帮助维持或恢复秩序,他要被取消比赛资格,令其去该队的休息室并在比赛期间留在那里,他也可以选择离开体育馆。

对于任何这类事件:

一、判教练员或教练员们一次技术犯规并按适当的条款处理此技术犯规。

二、

1、每一起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要按“正式比赛程序”中记录表部分第六条第3款(8)所描述的进行登记。

2、这种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不作为全队犯规记录。

3、对这种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不作处理,即:由于离开球队席区域而导致的这种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任一队都不罚球。

比赛中或球期间,队员、教练员或训练员打架,要登记技术犯规,不判给罚球,参加打架的人员应立即被驱逐。另根据情况判打架人员不超过20000美元的罚款和停赛。

NBA比赛中,对技术犯规的判罚是较为严厉的。如队员、教练员或训练员出现下列情况即可被驱逐:接触肩的水平或以下部位的肘部犯规;违反体育道德行为的技术犯规;以不必要的或过分的接触造成的恶意犯规。

队员、教练员或训练员出现下列行为则必须被驱逐:拳击犯规;打架犯规;接触肩的水平以上部位的肘部犯规;试图挥拳虽无接触;不是比赛的延续动作而是故意地进入看台。

为了惩罚和制止技术犯规,NBA规则中还列有罚款的规定,如:裁判员认为队员是故意地吊在球篮上,应判一次技术犯规和罚款100美元;第一次因不符合体育道德的行为判罚技术犯规的罚款100美元,第二次犯规加罚150美元等等。

篮球10大犯规

篮球10大犯规有:投篮前脚踩界外线、过度拍打对手球员、犯规阻塞球员、推人犯规、过度争抢篮板球、运球过半场超时、用脚踢球、违反持球时间规定、过度冲撞、暴力犯规。

1、投篮前脚踩界外线:在投篮动作中,如果球员的前脚踩在界外线之外,会被判犯规,对方球队将获得球权。

2、过度拍打对手球员:当防守方球员过度拍打或骚扰对手球员,导致对手不能顺利进行进攻,会被判犯规,对方球队将获得罚球或球权。

3、犯规阻塞球员:当一名防守球员在对手进攻时,用手臂、身体或腿部阻挡对手球员的行动,会被判犯规,对方球队将获得罚球或球权。

4、推人犯规:当球员用肩部或手臂有意推搡对手球员,导致对手无法继续比赛,会被判犯规,对方球队将获得罚球或球权。

5、过度争抢篮板球:当球员在争夺篮板球时过度用力或者推挤对手球员,导致对方球员跌倒,会被判犯规,对方球队将获得罚球或球权。

6、运球过半场超时:当球员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将球控制过半场,会被判违例,对手球队将获得球权。

7、用脚踢球:当球员使用脚踢球,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都会被判犯规,对方球队将获得球权。

8、违反持球时间规定:当球员在持球后超过规定的时间,即5秒或8秒,没有传球或投篮,会被判违例,对方球队将获得球权。

9、过度冲撞:当球员在进攻或防守时过度冲撞对手,导致对手无法继续比赛,会被判犯规,对方球队将获得罚球或球权。

10、暴力犯规:当球员以故意伤害对手、斗殴、脱鞋打人等暴力行为,会被判重度犯规,被驱逐出场或受到其他严厉的处罚。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篮球犯规规则

NBA篮球规则

新规则规定裁判员认为队员蓄意地对持球或不持球的列方队员造成侵人犯规为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为了解释“蓄意地。这个词,也为了正确宣判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新规则还明确指出:判断一起犯规是否是违反体育道德的,裁判员必须遵循下列原则:

第一个原则是:如果队员通过合法的努力去抢球.也就是以正常的篮球功作去枪球、这时发生犯规,就不是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第二个原则是:如果队员努力去抢球但发生过分的接触,也就是严重的犯规、这种过分的接触就是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第三个原则是:如果队员拉、打或推远离开球的队员,那就不是在比赛,而是一种施暴行为.通常这样的行为就是违反体有道德的犯规。

规则还强调指出:裁判员必须只能判断动作.而且在比赛开始以及在比赛接近终了。也就是贯穿整场比赛中都必须用相问的尺度去判断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特别是,对屡次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的队员,可取消其比赛资格。

问:合法的掩护与非法的掩护的区别在哪里?如何判定?

答:合法的掩护与非法的掩护,既涉及到运动员的训练,又涉及到裁判员的临场宣判,是—个有待弄清和提高的问题。

所谓合法的掩护,是指:

1.当发生接触时,正在掩护对手的队员静立不动(在他的圆柱体内);

2.当发生接触时,正在掩护对手的队员已两脚着地。新规则增加了静立不动和圆柱体的限制。

所谓非法的掩护,是指:

1、发生了接触时,正在掩护对手的队员是在移动中;

2.发生了接触时。是在静立的对手的视野之外建立掩护、没有给出l适当的距离;

3.发生了接触时,是对移动中的对手作掩护,没有考虑时间和距离的因素。

在判定中,应注意几个问题:

1、如果掩护建立在静立的对手的视野之内(前面或侧面)、作掩护的队员可以按自已的意愿在避免接触的情况下尽量靠近对手。

2、如果掩护建立在静立的对手的视野之外,掩护队员必须允许对手向他迈出正常的一步而不发生接触。

3、如果对手在移动.时间和距离的因素将适用。掩护队员必须留出足够的空间,以便被掩护队员能够以停步或改变方向来避开掩护。要求的距离是不得少于正常的1步,但不必超过2步.

最后—点是,对与建立了合法掩护的队员发生任何接触,由被掩护的队员负责.

处理阻挡或撞人[持球队员]的原则是什么?

1、防守队员必须以面对持球队员并且双脚着地来建立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

2、防守队员为了保持这个防守位置,可以保持静立或侧移或后撤。

只要该侧移或后撤被认为是正常的防守移动,在保持这个防守位置的移动中,一脚或双脚可离开地面一瞬间。

3、防守队员必须是先到位,并且接触必须是发生在躯干部位。

如果接触发生在躯干部位,则应该认为防守队员已经先到位。

如果符合上述三条,则是持球队员造成的犯规.

关于二次运球和进攻犯规

1、A第一次运球结束,双手持球,B上前抢A手中的球,但B并未使球从A手中脱落,A是否可以再次运球?

答:不可以。如果再次运球应判二次运球违例。

A投篮,出手后的球既未接触对方队员,也没有接触篮板、篮筐。在球落地之前A1再次跳起将球强到重新进攻,是否要判A带球走违例?

答:这个问题的关键因素是取决于裁判员的判断。如果裁判员认为A是在做投篮动作,A可以再次接球进攻。

双手持球触地又拿起算步算一次运球?

答:如果球未离手,不符合“将球掷、拍或滚在地面上”的运球规定,还是不能算做是运球开始。如果球已离手,又拿起则算一次运球。

2、A用身体将防守者挤出很远后再投篮。可以吗?

答:不可以。A的动作侵犯了他人的权益。要被判犯规

关于3秒违例和抢篮板球的接触

1、进攻队员在3秒区内连续投篮超过3秒,是否要判其3秒违例?

答:在限制区内连续投篮不存在3秒问题,因为投篮球一出手,就意味着球已失控。全队没有控制球,个人没有控制球自然也就谈不上3秒违例的问题。

2、A与B在争抢篮板球时,A先将球抢到手,B上前将球打掉,B在打球的同时也打到了A的手。这种情况要不要判犯规?是不是所有的打手都要判犯规?

答:双方在争抢篮板球的时候不可避免的要发生手和手的接触,但裁判不应把所有的接触都判为犯规。如果防守队员在抢球时与进攻队员仅仅是发生了手指间的轻微碰触,并且对比赛没有影响,那就可不作宣判。如果发生了手腕及整个手掌的接触,而且这种接触限制了对方队员的活动自由,也就是给引起接触的队员带来了利益,那么就应判犯规了。

关于投篮时的犯规如何宣判?

A1投篮,球清楚地离手时,上半时比赛时间结束的信号响了。在球成球前,B2对A2发生身体接触。这种情况怎样宣判和处理?

答:规则规定,结束每半时或每节比赛的记时员信号发出的同时,或在此前的一刹那发生的犯规,做为犯规结果的任何可能发生的罚球均要执行。本例的身体接触是在发出信号之后发生的,故可不予理会。如果是不道德的行为,可作为比赛休息时间内的技术犯规处理。

A1投篮,球正在向上飞行时,比赛时间结束,然后B1封盖球时打到了球,又进入球篮。怎么判?

答:每半时或每节时间终了或宣判犯规后,投篮的球在飞行中被任一队的队员合法触及时,球即成球。故命中不算得分

关于背后盖帽是否犯规

盖帽是一种合理的防守动作,不分前后,是否犯规要看防守队员在防守时是否于进攻队员发生了不合理的身体接触。如果没有不合理的身体接触则为好球,否则犯规。

不过,站在进攻队员身后防守很容易造成犯规。因此,裁判对防守队员站在进攻队员身后防守格外注意,所以大家有时就误认为“背后盖帽就是犯规”。

记住:篮球规则中判断是否犯规很重要的一条就是,是否发生了不合理的身体接触.

防守时 对“时间和距离”因素是如何规定的

防守无球的队员时要考虑时间和距离的因素。防守队员不能太靠近(不得小于1步)正在移动的对方队员,应给对方留出足够的时间或距离来停步或改变方向。如果防守队员不顾时间和距离的因素并与对方发生身体接触,那么他应对接触负责。

防守持球的队员(他正拿着球或运着球)时,时间和距离的因素并不适用。防守队员为了抢球和防守,必然会靠近持球队员。持球队员也会料到会被防守,每当对手在自己身前占据了(甚至是一瞬间占据了)合法防守位置,他必须准备停步或改变方向。当然,防守队员在占据他的位置之前,必须不造成身体接触来建立合法防守位置。如果防守队员已建立了最初的合法位置和采用了正常的防守移动,并且接触又是发生在身体的躯干部位,就是持球队员撞人;反之,是防守队员阻挡。

什么是正确的掩护?

掩护是篮球比赛中的一种战术。指进攻队员掩护同伴时采用的合理动作。正确的掩护应是面向被掩护的队员,距离约为90厘米,两脚开立两膝弯曲,上体稍前倾,站在切断同伴的防守者跟防移动的最近路线上,并根据被掩护者的跟防移动情况,及时地靠脚步移动调整位置,迫使被掩护者沿着比自己同伴远的路线移动,以便使同伴在短时间内得以摆脱对手获得进攻的机会。从规则上讲,正确的掩护就是合法的掩护,合法的掩护应该是:

发生接触时静止不动(在他的圆柱体内),发生接触时已双脚着地。规则还规定:如果掩护建立在静止对手的视野内(前面或侧面),则队员可以按照自己的愿望,只要在不发生接触的情况下尽量靠近对手。如果掩护建立在静止对手的视野之外,掩护队员必须允许对手向他迈出正常的一步而不发生接触。如果对方队员在移动,时间和距离的因素就要适用。

关于运球上篮

1、A1持球上篮时,B2在没有接触A1身体的任何部位的情况下,用手按住了A1手中的球,A1上篮没有成功且摔倒了。应如何宣判?

答:如果A1摔倒时手中没有球,可不做任何宣判,如果A1跳起投篮未能出手并持球落地,应判A1带球违例。

2、A2运球上篮,B3在防守时不小心跌倒在A2行进的路线上。A2为了避免踩伤B3,持球从B3身上跳了过去。要判A2带球走步违例吗?

答:如果裁判确认A2是为了保护B3使其免遭踩伤,应先命哨使球成球,然后将球判给A2在停止比赛的地点的界外掷球入界。

掷界外球的限制及进攻推人犯规

1、掷界外球时持球队员与防守队员有没有距离的限制?

答:在球掷过界线前,任何其他队员不可以使身体的任何部分超过界线。当场地的边缘距界外障碍物不足五米时,双方任何队员都不得站在距掷界外球队员1米的距离内。

2、无球的进攻队员为了摆脱对方的防守,先将防守队员推开再去接同伴的传球(如:NBA98赛季季后赛步行者与公牛交锋时,米勒推乔丹的那一下),算不算犯规?

答:犯规。比赛中任何以侵犯他人利益为手段而最终达到个人目的的不合理身体接触都是规则所不允许的。至于98赛季NBA季后赛步行者与公牛队比赛中米勒推乔丹的那一下,从电视转播画面的角度看,主持人认为是犯规。

3秒区对队员有哪些限制

1、3秒区对队员有哪些限制?

答:用规则的语言讲,3秒区应该叫限制区。3秒钟的限制是针对比赛中的进攻队而言的,即某队在场上控制球并且比赛计时时钟正在走动时,该队队员在对方限制区内停留不得超过持续的3秒。限制区的各条线都属于限制区的一部分,踩线、骑跨线都属于在限制区内。队员在限制区内抢篮板球时,双方都没有控制球,因此不存在3秒违例的问题。

2、A1传球给A3,因为A1传球力量过大,致使A3接球后又脱手,当A3再次获得球后,是否还可以运球?

答:A3属于接球不稳,尚未控制球,获得球后可以继续运球。

关于跳球,3分球,防守

1、跳球时,非跳球队员如何站位?规则对非跳球队员有哪些要求?

答:跳球时,在球被拍击前,非跳球队员均要站在圆圈外的一个位置上,本方队员不得围绕圆圈毗连站立。

2、A1在三分线外投篮,球在上升时B2在3分线内跳起防守,其经过B2触及之后中篮。判A1得几分?

答:旧规则算A1得3分,新规则算A1得2分。

3、A1与B4背靠而立,在争抢篮板球时,A1身体一让,B4顺势倒地。该怎样判罚?

答:可不做宣判。因为B4的倒地是由他自己造成的。

关于阻挡犯规

A1运球,B2从A1的侧面试图去抢球。抢球时,B2的手臂与A1发生接触,是否要判B2阻挡犯规?

答:关键是看接触到什么程度,如果B2与A1只是轻微地接触,B2即没获利又未影响比赛,可不做宣判,反之,要判犯规。

B3对移动中的A2进行防守,为了防止A2突破,在不妨碍A2一定的情况下,B3 把手放在了A2 的身上,是否要判B3犯规?

答:判B3犯规。即使不妨碍对方移动,也不允许将手放在对方身上。

关于携带球、球

什么是携带球?什么叫球?当一个球在地面上滚动时,某个队员将球按住,这叫球吗?

答:

1、携带球是指队员在运球时利用手掌向上托球从而改变了运球方向。携带球是一种违例行为。

2、球有以下几种情况:a.任何合法中篮时;b.球成活球后,裁判员鸣哨时;c.罚球后还有罚球,罚球后还有罚则;d.当球成活球后,30秒钟计时员发出信号时;e.每半时或每节终了时;f.每半时或每节时间终了或宣判犯规后,投篮的球在飞行中被某一队的队员合法触及时。

3、不叫球。

关于防守等

1、A1持球向前跳起准备投篮,B2原地跳起防守,两人相撞。该判谁犯规?

答:三种处理方法:a、判A1带球撞人犯规;b、判B2阻挡犯规;c、不做宣判。具体处理方法应根据规则制定的垂直原则和处理身体接触的三项基本原则来判定。

2、A2打算从边线突破,B4防守时用臀部顶了一下A2结果A2连人带球出界。该怎么判?

答:判B4侵人犯规。

3、A1在3分线附近跳起投篮。B2上前防守,球出手后被B2撞倒。该怎么处理?

答:如果A1的脚未回到地面,B2是对正在做投篮动作的A1犯规,罚则按规定处理。

关于争球等

1、关于争球的宣判?

答:双方球队各一名或数名球员在球场的任何位置上,用一手或双手紧紧握住球,任一队员均不能得到球时,裁判要立即判争球。并没有3秒钟的限制。

2、在三人制比赛中A1跳起投篮,B2上前防守,球接触B2的手后进入球篮。该球算谁进的?

答:A1进的。三人制比赛,进攻队员抢到篮板球后必须传到三分线外,重新组织进攻,不可以直接投篮。

3、A1接A2的传来的即将出界的球,由于A2的力量较大,当A1把球捞回来后,自己却冲到场外。之后,A1又迅速回到场内继续运球。可以吗?

答:按照规则第三七条规定,这属于队员出界。但执行这条规则时,临场裁判可根据场上具体情况灵活掌握。为了鼓励队员在场上的积极拼抢精神,对A1的违犯行为可以不做宣判。

关于罚球等

1、罚球队员是否可以跳起投篮?

答:可以。但是在球进入球篮之前,罚球队员不可以接触限制区,否则罚球违例,球中无效,球权判给对方。所以在篮球比赛中大多数球员喜欢原地投篮。

2、A1在场内将一个将要出界的球捞回,球打在了一只脚踩在界外的B1身上弹出界外。该什么判?

答:判B1最后使球出界,由A掷界外球继续比赛。

3、B1结束运球后,有意将球打到另一队员身上,然后接球再运。B1这样符合规则精神吗?

答:这是一种投机取巧的行为。要对B1提出警告,严重的当即就可判技术犯规。

关于投篮等

1、A1与B1在A队的前场跳球,A1直接将球拍进了球篮。这球算不算得分?

答:得分有效。

2、A1得到球后,将球往地上一砸,球弹起后落入球篮,这个算得分吗?

答:这不是一个正常的投篮动作,如果球弹起后进入对方球篮算得分。

3、我第一次投篮“三不沾”。球落地前,我再次抢到球,然后继续运球、投篮。是否可以?

答;只要裁判确定你是在做投篮动作,那么你就可以再接触球,接到球后你可以继续传、运、投。

关于回场、盖帽等

1、B2在中场抢断对方传球,抢到球后,B2骑跨中线,该什么判?

答:如果在前场抢到球后骑跨中线,为球回后场违例:如果在后场抢到球后,B2骑跨中线,算球进入前场。

2、A1传球,A2在中场骑跨着线接球,应如何判?

答:如A1在前场,A2在中场骑跨中线接球,为球回后场违例。

3、A2跳投,B2上前封盖,封盖是

碰到了A2的手,但动作很小,结果A2持球落地,应如何判?

答:如果B2只是附带地接触A2的手,A2持球落地为带球走违例。

4、防守队员在盖帽时是否要等对方到最高点处才有效?

答:判断防守队员是否犯规,不是看对方的出手点,而是看有无不合理的身体接触。

篮球竞赛违纪处罚规定有哪些

 篮球竞赛违纪处罚规定内容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了解这个问题,下面我为大家整理了篮球竞赛危机处罚犯规的内容,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帮助!

 篮球竞赛违纪处罚规定有哪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本届篮球竞赛活动顺利进行,规范赛场秩序,制止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保护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和工作人员以及各运动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国际篮联《篮球竞赛规则》,结合赛事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违规违纪处罚遵循独立、及时、公开、公正、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处罚种类

 1、警告;

 2、罚款;

 3、停赛或取消比赛资格;

 4、本规定的各项处罚可单独或合并使用。

 第四条 裁判员依据《篮球竞赛规则》和比赛事实做出的临场判罚及产生的结果,不在本规定处理范围内。

 第二章 仲裁委员会

 第五条 本届联赛组织的篮球竞赛过程中,组委会成立专门的仲裁委员会,依据本规定的相关条款,负责处理篮球竞赛活动中的重大违纪违规事件。

 第三章 各种违纪违规的处罚

 第一节 对违纪违规运动员的处罚

 第六条 比赛期间,运动员口吐脏字,有侮辱性、指责性、挑逗性语言的,掷球攻击、持球攻击或吐唾沫等侮辱或侵犯裁判员、教练员、运动员、工作人员或观众的,除临场裁判依据规则判罚外,停赛一场的处罚。

 第七条 比赛期间,运动员有故意用手或身体任何部位对裁判员、对方运动员、工作人员及观众有推、击、踢等行为,恶意煽动观众、对观众不礼貌、寻衅闹事、扰乱赛场秩序,必须立即被罚出场,取消本次比赛资格。

 第八条 比赛期间,凡有打架行为者,必须立即将参与打架的队员和离开球队席参与打架的替补队员罚出场,、取消比赛资格。

 第九条 比赛中凡运动员有危险性、严重违反体育道德的动作,除裁判员依据规则判罚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或技术犯规外,造成对方运动员受伤的,还需支付对方医疗费,并停赛1—3场。

 第十条 被裁判员判罚取消比赛资格的运动员,如果组委会没有更重的处罚,将自动停止下一场比赛资格。

 第十一条 违反竞赛规程中有关运动员参赛资格规定,在资格上不符合规定的运动员上场参加比赛的,一经查实,取消本人本次比赛资格。其上场参加的比赛均计为0:20负。

 第二节 对违纪违规教练员及工作人员的处罚

 第十二条 运动员发生打架等严重违纪违规事件,都要追究教练员及领队的责任。领队、教练员及工作人员不及时有力制止的,给予警告;属于领队、教练员或随队人员怂恿参与或不予制止而发生的事件,给予警告、停赛的处罚。

 第十三条 比赛期间,领队、教练员或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裁判员依据规则判罚外(予以警告、判罚技术犯规或取消比赛资格犯规),停赛1—3场,并通报批评:

 (一) 对临场裁判员有侮辱、指责性行为;

 (二) 故意用手及身体任何部位触及裁判员;

 (三) 指挥运动员不服从裁判员,扰乱赛场秩序;

 (四) 到记录台不礼貌质问干扰记录台工作;

 (五) 到记录台指责裁判员者。

 第三节 对假球、罢赛、弃权的处罚

 第十四条 有确凿的假球证据、引起其他参赛队强烈不满、参赛队比赛表现与其实力差距十分明显、比赛结果严重损害第三方利益,并经组委会调查审议认定假球的,对参与打假球的篮球队取消本场比赛成绩、本次比赛名次。

 第十五条 凡被认定为打假球的,给予参与打假球的运动员取消本次参赛资格。

 第十六条 比赛中运动员不服从裁判员的判决或以其他理由进行纠缠,造成比赛延误者,取消该运动员本场比赛资格;某队因某种原因中断比赛,在临场裁判员通知该队主教练进行比赛5分钟时,该队仍主动放弃比赛的,即按该队罢赛处理,取消该队的本次比赛的比赛资格。

 第十七条 因球队自身原因,主动放弃竞赛规程已列入的某次比赛的,该队须在赛前24小时内申请,经主办单位同意,按弃权处理不予其他处罚,弃权队以0:20告负。

 第十八条 因球队自身原因,晚于比赛开始时间到场的,迟到15分钟以内,给予该队主教练一次技术犯规,由对方罚球两次后开始比赛;迟到15分钟以上,弃权队以0:20告负。

 第四节 对其他违纪违规的处罚

 第十九条 各队的领队在比赛中必须到场,领队不能到场,要委托教练或队长担任临时领队。如比赛中出现任何违纪行为,比赛组委会仲裁委员会将直接与参赛队领队沟通,如因领队未到场而延误对违纪行为的处理。

 第二十条 本规定由篮球赛组委会仲裁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改。

 拓展

 篮球竞赛规则的演变

 规则的修改,促进了篮球运动的发展,而篮球技、战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又促进了对规则不完善地方的适当修改或补充,从而使篮球运动向健康与高级的方向发展。

 规则与篮球技、战术就像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一样,是相辅相成、相互依赖、相互促进的关系。规则通过肯定、否定、允许或不允许,来保证篮球比赛的正常进行,促进篮球运动的健康发展。球场上符合规则的动作,就是正确的动作,反之是错误动作。

 规则从最初的13条发展到现在的58条,篮球技、战术从原来的简单、低级发展到现在的高级水平,都是它们许多年来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结果。如:运球技术从最初的'以肘关节为轴发展到现在的以肩关节为轴,正是因为规则对发展中的技术不断肯定的结果。现在,规则明确指出:运球结束的标志是双手触球的一瞬间或运球的手掌心向上,大拇指超过垂直面时即运球结束。如掌心始终向下,大拇指未超过垂直面,球是不可能在手上有停留的。所以,以肩关节为轴的大臂运球与单手后拉、后转身运球的现代技术就以法定的形式肯定下来了。再譬如:投篮技术的发展,从最初的原地双手胸前投篮,发展到现在的高手自上而下的扣篮与单手或双手的补篮等高超的技术,规则明确规定都算队员在做投篮动作。因此,扣篮、补篮等现代技术就得到了迅速发展。而近年来,比赛中出现后仰跳投、后撤步跳投、勾手跳投等多种形式的技术,也是因为规则对攻守技术强调了垂直面的原则、腾空队员原则等几个处理身体接触与犯规的基本原则所决定的。在犯规处理上,特别强调了攻守平衡的指导思想,迫使和促进了投篮队员为摆脱防守、避免撞人犯规而采取的各种形式的跳投技术,以达到得分的目的,推动了防守战术的不断发展等。

 国际篮联在一般情况下,每隔4年对规则要进行一次修改与补充,其目的是为了促进篮球技、战术进一步的发展,并限制粗暴等动作,使比赛向文明、于净及紧张激烈和富有勉力的方向发展。

 规则的变化是不可知的,也不是哪一个人心血来潮随意更改的,它是按一定的修改目的来进行的。

 具体的修改规则的指导原则是:

 1.公 平。

 这是修改规则的基础。规则应该对比赛双方都是公平的。因为篮球比赛是双方在等同的时间、空间、地面、人数的条件下进行篮球意识、技战术及身体素质的较量。

 2.均 衡。

 均衡(或者是平衡)是指进攻和防守这两个方面必须保持平衡。如一场比赛很容易得分或很难得分,都会使比赛变得呆板而不精彩,那么篮球比赛使人兴奋的魅力将会丢失。

 3.定 义。

 规则定义要言简意明,文字确切。

 4.编 纂。

 规则要编纂,避免重复,做到前后一致,不得自相矛盾。

 5.简 短。

 规则要简短扼要,避免罗唆,使人很难领会。

 6.例 外。

 规则正面作了许多规定,如没有例外的规定(即注解),规则也很难实行,例外正是为了保证正面规则的实施。

 7.安 全。

 规则要保证人身安全,保证比赛在良好的环境与气氛中顺利进行。

 8.权 力。

 必须给裁判员权力,让其在比赛中有权威地胜任工作,执行规则。

 9.连 续。

 规则要使比赛尽可能地减少中断次数,从而保证比赛的连续进行,使比赛更紧凑,更精彩。

 10.无 利。

 规则要使比赛的任何一方都不能从违反规则中得好处,从而使比赛公平合理地进行。